职称认定的条件与材料
来源: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:310 发布日期::2023-03-16 10:02:12
职称认定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大、中专院校毕业生(含研究生)见习期的考核工作。根据拟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要求,对其政治表现和从事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、水平、工作成绩等,进行全面的考核。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,可按试行条例的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,不需再进行评审,只针对国家未开始组织统一考试的系列。
一、认定条件
学历 | 任职条件 | 资格级别 |
大、中专 | 见习一年期满、单位考核合格 | 定员级 |
大专 | 见习一年期满、从事专业工作两年、考核合格 | 助理级 |
本科 | 见习一年期满、考核合格 | 助理级 |
硕士 | 工作满两年、考核合格 | 中级 |
博士 | 毕业当年 | 中级 |
二、准备材料
职称认定提供材料
①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;
②申报人学历证、学位证、身份证(申请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)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③业务工作总结一份;
④两寸近期红色背景免冠证件照三张(认定表上各贴一张,另交一张);
⑤存档证明或委托函一份(档案在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提供存档证明,档案不在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委托函一份)。